市场监管新规对初次违法或“网开一面” 出售过期饼干罚5万变免罚?
羊城晚报记者 吴珊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份重磅文件——《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和《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明确对部分轻微或初次违法行为“网开一面”。政策“宽容”背后,究竟释放了哪些信号?记者进行了走访。
免罚≠放任 企业整改成“硬指标”
新规明确,经营过期食品、标签不合规等行为若符合“非主观故意、及时整改、未造成危害”等条件,可免于行政处罚。
对小微经营者而言,新规降低了“无心之失”的成本。
广东一家社区便利店老板算了一笔账:过去卖出一包过期饼干可能被罚5万元,现在只要及时下架、留存票据,或能避免破产风险。但合规的关键在于“留痕管理”,即进货凭证、整改记录、员工培训日志等,都可能成为免罚的重要证据。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两个清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如果符合初次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但需要同时满足“不包括餐饮环节,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违法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立即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期间已改正”等条件。
有专家建议,小微企业可借助数字化工具(如电子台账系统)降低合规成本,同时加强与合规咨询机构的合作,将政策红利转化为竞争力。
不过,也有多家食品企业经营者坦言,“免罚看似宽松,实则考验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
一家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以超市因货架混放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被责令整改为例,依据新规,必须立即自行改正,还要提交完整的进货记录。“从某种程度上,比过去‘一刀切’罚款压力更大。”该负责人说,政策看似“柔”,实则通过“以改代罚”倒逼企业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
“首次违法不罚”成为热议焦点,但政策适用条件严苛。例如,无证经营散装食品若引发安全事故、货值超500元或两年内3次违规等,企业仍将面临处罚。比如,一家餐饮店因许可证过期40多天被查处,有关责任人表示,“以为‘首违’能过关,但超期1个月就不符合条件,整改窗口期其实并不长”。
业内人士提醒,政策给予的是“改正机会”,而非“免责金牌”。企业若滥用“首违”规则,可能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免罚≠免责 为消费上“隐形保险”
消费者最关心的是:“不处罚企业,出了问题谁来负责?”新规中一条关键条款常被忽略,即“免罚不免责”。比如,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即便免罚,企业仍需依法召回问题商品并承担赔偿责任。有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指出,新规将“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防控”,要求企业完善供应链管理。消费者若遇纠纷,可凭借企业进货记录快速溯源,维权效率将得到提升。
“两个清单”还释放了新信号,市场监管正从“以罚为主”转向“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地方监管部门透露,下一步可能将“合规整改期”“信用修复机制”等纳入政策体系,对主动整改企业给予更多激励。
不过,柔性监管仍需配套措施。消费者期待建立“免罚企业公示制度”,通过透明化监督避免政策被滥用;企业则呼吁进一步细化操作指南,例如“及时改正”的具体时限、如何界定“非主观故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