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一审被判有罪 或无缘韩国总统选举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5日裁定,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罪名成立,对其判处监禁一年、缓刑两年。如果终审维持原判,李在明将无法参加下届总统选举。

据检方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2月竞选总统期间作虚假陈述,谎称不认识牵涉一起地产腐败案的关键人物;还在2021年10月国会对京畿道政府审查中,就另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用地规划问题作虚假陈述。

4月10日,在韩国首尔,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前排中)与共同民主党领导层共同庆祝出口民调结果大幅领先。新华社记者姚琪琳摄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定李在明在两起事件中都撒了谎,但仅需就后者承担刑责。法院认为,在选举过程中向选民作虚假陈述,可能导致民意遭到歪曲,李在明的谎言经媒体传播影响深远,其罪责和犯罪情节“相当严重”。

李在明在庭审结束后告诉媒体记者,他“无法接受”这一判决,将提起上诉。

根据韩国相关法律,如果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李在明将失去国会议员席位,并且五年不得竞选公职,意味着他无法参加下届总统选举。

按韩国媒体说法,李在明被视为角逐2027年韩国总统宝座的热门人选。2022年总统选举中,李在明以微弱差距败给国民力量党候选人尹锡悦。

除本案外,李在明还因教唆他人作伪证、贪腐等指控受审,其中一起案件定于本月晚些时候宣判。(李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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