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公积金(衡阳楼市新政:鼓励现房销售,买商品房可提取父母或子女公积金)

继邵阳、郴州、永州等地发布楼市政策之后,近日,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下称《措施》),提出探索商品住宅建筑以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进行计价销售,鼓励商品房现房销售,以及鼓励开发商购买保险,购房者享受保险红利等。


根据《措施》,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现房销售模式。鼓励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高现房销售项目开发贷额度、延长开发贷期限、降低开发贷利率,对现房销售项目购房业主的首套按揭优先受理、优先审批。


衡阳规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对拥有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的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名下在衡阳市城区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使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值得关注的是,衡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衡阳市行政区划内落户或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当前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对衡阳引进人才、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按当前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50%。在衡阳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房,可提取父母或子女公积金。


衡阳支持保险公司研究开发房地产保交楼险和稳价险新险种,鼓励开发商购买保险,购房者享受保险红利。


《措施》还提出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控制住宅用地供应总量,推进土地片区开发,加强优质学校、医院等配套公服设施建设,优先供应配套成熟的优质土地。对周边配套不完善的地块,在土地出让时可以明确由土地竞得人按照规划配套新建学校、道路、公园等基础设施。


另外,衡阳将实施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推动可跨银行办理覆盖房地产用地等各类不动产的“带押过户”业务。鼓励企业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对于因规划调整或企业经营困难或破产等原因无法全部开发利用的土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分割宗地;对于企业无法继续开发的部分,支持依法转让、协商收回或置换,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签订补充协议。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已开发建设但未售的空置商业项目,经批准可按“带押过户”进行规划修改,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变更土地规划条件,并可降低商住配比。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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