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可办,公积金提取最新指南来了!)

各位街坊朋友们


公积金购房首次提取可以线上操作啦!


省时又省力


另外,无房一族,想要提取公积金


现暂时只能通过支付房租方式提取


如何提取?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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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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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无线上,可通过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二、租住商品住房(普遍租住房屋类型)


线上、线下可办


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具体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陆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个人提取办理——在“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中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具体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短信或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点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栏目申报。


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也无法准确核查其在我市的个人住房信息,因此须持资料预约至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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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佛山市已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且个人账户未注销



缴存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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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房屋租赁合同;


5、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6、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7、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提供)。


二、租住商品住房


1、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全面实施网上申报。持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须通过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无需提供任何资料。


2、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需至业务窗口办理,以下资料为业务窗口办理时须提供:


(1)提取人缴存登记的证件;


(2)提取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


(4)提取人及其配偶在我市的无房产证明;


(5)结婚证(已婚须提供)。


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拨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当提取额度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


目前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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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其中网上申报提交后,管理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从提交申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通过复核后方可划账。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划账,通过管理中心审核后,提取资金于3个工作日内(如果遇到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会顺延)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提取间隔:每间隔一年可提取一次,即每次提取的间隔时间需满12个月,不得重复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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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是,五区通办)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咨询电话、


预约途径、网址、微信公众号


二、线上办理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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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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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职工提供的租金缴纳证明核定,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首租月起12个月内申报,超过12个月申报的,只能按申报当年(自然年)的1月份起计算提取额,以前的部分不作计提,每次申请计提时间最多只能计算至申报当月。


2021年7月前的租金部分,按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我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提面积为144m2以下,租金单价为35元/平方米以下,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佛房金管〔2021〕21号)核定,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最高可提取额度为7128元,不往前追溯。


3、每次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不少于500元。


二、其他提醒


1、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职工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网上申报不可委托。


2、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3、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取人补充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等)办理。


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12345


责编:梅玉珊


审校:刘燕君、王雪妃


监制:严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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