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销售额15万至50万中小企业 电子发票实施延至明年1月1日

(20日讯)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沙表示,为了让中小及微型企业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政府同意将年销售额介于15万至50万令吉的中小型企业,强制使用电子发票的实施日期延后至2026年1月1日。 他于国会下议院的问答环节中,回应民主行动党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的提问时指出,虽然政府提供了宽限期,但仍鼓励中小型企业参与电子发票计划,以推动业务数码化。 “电子发票系统能帮助中小型企业更有条理地记录销售、采购及保存文件,进而提升营运效率。” “电子发票的实施已于2024年8月1日开始,涉及年销售额超过1亿令吉的公司。第二阶段则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涵盖年销售额在2500万至1亿令吉之间的公司。截至目前,已有2万5173家公司使用电子发票系统,总计发出1亿8130万张电子发票。” 此外,关于强制所有外籍劳工缴纳率2%雇员公积金的建议,阿米尔韩沙指出,扩大外籍员工强制缴纳公积金的范围,是为了确保本地与外籍劳工享有公平待遇。 “目前,外籍劳工无需缴纳公积金,使其雇用成本低于本地劳工,因此,这项政策将有助于提高本地劳工的就业机会。” “在税务方面,雇主为外籍劳工缴纳的2%公积金可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34(4)条获得税务扣除,上限是雇员总薪资的19%,不论是否为我国公民。” 国会 财政部 中小型企业 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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