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华男“恋童癖行动”落网 收藏儿童猥亵内容被控认罪

(新山17日讯)2名华裔男子日前在柔州警方展开的“恋童癖行动”(OP PEDO)中落网,并于今早因在电脑内收藏儿童淫秽和猥亵照片及视频,被控上新山法庭。 现年36岁的吴健荣与31岁的林兴义,分别面对2项和3项控状,他们皆俯首认罪。 (人名皆译音) 两名被告周五早上8时许自行前往新山法庭面控时,皆以口罩、连帽衣遮掩面容。 吴健荣在新山地方法庭面对一项控状,指他于2024年12月23日晚上9时,在依斯干达公主城武吉英达花园2一处住宅被取缔时,被发现所拥有的电脑内存儿童性爱照片211张及1个视频。 上述行为已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通译员翻译控状后认罪,并在求情时表示,自己已为人父和人夫,育有两名各14岁和6岁的孩子,由于是自由工作者,每月收入只有约2000令吉,因此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额。 此前,主控官诺法拉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将被告的保释金额定在1万5000令吉,附加条件包括一名担保人、交出护照和每月到临近警局报到。 林兴义则在同一法庭面对两项控状,被控于相同日期晚上10时30分,在士姑来东方花园一处住宅被取缔时,被发现所拥有的电脑内存有211张儿童性爱照片,因此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0条文。 另一控状则指被告在相同日期、时间、地点,在所持有的另一台电脑内存有儿童性照片1961张及400个视频,触犯相同法令条文。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宣读两项控状后认罪。他在求情时表示,本身为电召车司机,但因涉及此案,已被电召车平台停职,目前已无收入,但还需承担75岁和73岁父母及高龄祖母的生活开支,希望法庭能减低保释金。 此前,本案主控官诺法拉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将被告的保释金额定在每项控状1万令吉,附加条件包括一名担保人、交出护照和每月需到临近警局报到。 承审法官拿督仄万再迪将案件定于2月13日下判,并允许两名被告以总计1万令吉保释金和主控官所建议的附加条件获得保释。 另一方面,吴健荣也在新山推事庭面对另一控状,即在相同日期、时间和地点,被发现持有的手机里存有猥琐照片和视频,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拥有猥琐物品);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认罪,法律援助律师王千未为他求情,推事茜达雅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偿还,则需监禁12个月取代。 本案主控官为妮维娜副检察司。 林兴义也在另一推事庭,因涉及拥有猥琐照片和视频,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292(a)条文(拥有猥琐物品),他在聆听控状后认罪。 推事莎阿米妮判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罚,必须入狱5个月替代。 本案主控官为法蒂哈副检察司。 儿童 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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