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匪闯麻坡住家抢劫案】两匪涉毒判监5年打一鞭 持械抢劫及伤人案展124下判
(麻坡10日讯) 蒙面匪闯麻坡住家抢劫案,两名华裔男嫌犯今日面对3项指控皆俯首认罪,法官谕令,结伙持械抢劫及伤人案展延至1月24日下判,涉毒案则各别被判坐牢5年及鞭笞一下。 来自古来的两名被告辜金强以及朱清淮(名字皆为译音),今日分别在麻坡地庭及推事庭庭面控。 根据案情,两名被告被控于去年12月17日,傍晚5时30分许,手持巴冷刀及铁撬潜入麻坡斯里德烈花园的一间民宅干案,导致屋主损失2599令吉。 上述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结伙持械抢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鞭笞 两名被告也被指控在同一时间、地点,使用巴冷刀及铁撬致伤32岁的华裔屋主,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伤人);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10年、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种刑罚。 两人的结伙持械抢劫与危险毒品罪行是在麻坡地庭面控,由法官莎雅尼审理,主控官为丹尼尔副检察司及戴安娜副检察司,两名被告皆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两名被告的持械伤人罪则在麻坡推事庭面控。主控官诺雅琪拉副检察司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7条文,申请把案件转移到地庭审理后,获推事法汀达丽拉批准。 除了在刑事法典第395/397(结伙持械抢劫)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24(持械伤人)条文下被控,两名被告落网后,接受尿检时对安非他命及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反应,因此也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下被控。 据了解,首名被告辜金昌拥有两项毒品相关前科,第二被告朱清淮则有3项相关前科。 两名被告在麻坡地庭聆听通译员宣读3项控状后,俯首认罪。 承审法官莎雅尼择定,针对两名被告的结伙持械抢劫及伤人罪,订于1月24日下判,两名被告触犯的危险毒品法令罪行,则各别被判坐牢5年及鞭笞一下,出狱后还须接受警方监视两年。 打抢案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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