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隐瞒“卖壳”协议 詹培忠父子串骗罪成

【港闻报讯】记者古倬勳报道:立法会前议员詹培忠及儿子詹剑崙涉嫌隐瞒“卖壳”协议,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被控串谋欺诈联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并清洗4200万黑钱,二人否认控罪,昨日(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同案一名女被告洗黑钱罪成,三人还押至明年1月判刑。  案情指,78岁詹培忠及55岁詹剑崙父子在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期间,分别是亚洲资源控股大股东及主席,隐瞒与51岁内地商人马鐘鸿私下商讨“卖壳”协议,由马鐘鸿向詹培忠支付共约2.1亿元,让马鐘鸿控制该公司七成至七成半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即取得控制权,令董事会批准亚洲资源配售新股及可换股票据,串谋诈骗联交所、亚洲资源、其董事会及股东。  詹培忠父子被裁定两项串谋诈骗罪成;马鐘鸿被控两项串谋诈骗及一项洗黑钱罪,于前年10月缺席聆讯,法院早前已发出手令通缉他;受马鐘鸿聘用的同案68岁被告王蓓丽被控处理4200万元的可换股票据的犯罪得益,被裁定洗黑钱罪成。区域法院法官练锦鸿斥责本案同谋者私相授受,为了私人得益,利用财技把上市公司当作私人财产转卖。  廉署表示会继续与各金融监管机构紧密合作,打击涉及上市公司的贪污和相关罪行,维护香港金融市场廉洁和公平运作,巩固各持份者对金融体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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