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企业世纪之光的追收认缴出资纷争未止 广西能源一审被判赔偿8000万元及利息
因联营企业的8000万元认缴出资问题,广西能源(600310.SH,股价4.93元,市值72.26亿元)已被诉讼“缠身”两年有余。
12月17日晚,广西能源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渝0115民初2481号]。该诉讼中,广西能源是被告方,参股公司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之光”)是原告方。根据判决,世纪之光于2018年2月对原桂东电力(广西能源原证券简称,以下统称广西能源)减资8000万元的行为对世纪之光不发生效力;广西能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世纪之光赔偿8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广西能源在公告中称,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积极研判一审判决,并决定提起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广西能源与世纪之光就追收认缴出资纠纷一案,已纠缠了2年多。早在2022年,世纪之光、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投集团”)便就此起诉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派实业”),广西能源当时是第二被告。随后,一审法院判决,广西能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世纪之光缴纳出资款8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利息。不过,后来二审法院又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今年4月,世纪之光作为原告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再次对亚派实业及广西能源提起诉讼。
原告方曾变更诉讼请求
世纪之光与广西能源的认缴出资纠纷源头,最早可追溯至2014年。当年8月,亚派实业、北京中科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世纪之光,亚派实业认缴出资金额为1.6亿元。2016年6月,亚派实业与广西能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广西能源受让亚派实业对世纪之光不超过1.2亿元股权认缴出资额,并履行出资义务。
2016年,广西能源向世纪之光实缴出资合计4000万元。2018年2月,世纪之光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注册资本由40500万元减少至32500万元,由广西能源单独减资8000万元。2018年5月,世纪之光完成前述减资事项工商变更登记,广西能源认缴出资额由1.2亿元减少至4000万元,实缴出资亦为4000万元。
2021年初,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经开投集团对世纪之光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重庆市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世纪之光管理人。2021年10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世纪之光重整程序并宣告世纪之光破产。
经开投集团及世纪之光认为,广西能源和亚派实业未按时缴纳出资,损害世纪之光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故于2022年8月首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被告与原告两方陷入诉讼“拉锯战”。案件一审曾判决广西能源向世纪之光缴纳出资款8000万元,并支付资金利息。亚派实业对广西能源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责任。但广西能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很快,世纪之光方面再提起诉,并在去年9月获得立案。今年1月,世纪之光又因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今年4月,世纪之光重新对亚派实业、广西能源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变更为:1、请求判决确认世纪之光2018年2月对广西能源减资8000万元行为无效;2、广西能源向世纪之光管理人缴付未缴出资本金8000万元及承担利息,合计8660万元;3、判决亚派实业对广西能源上述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广西能源称将继续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广西能源的最新公告,世纪之光方面于近日已经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另一名被告——亚派实业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对于案件最新的一审判决结果,广西能源称,积极研判一审判决,并决定提起上诉。
广西能源还称,目前,世纪之光已向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已冻结广西能源2个一般存款账户内存款合计9000万元。
财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广西能源实现归母净利润4.50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987.94%。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20.48亿元。
记者注意到,该起案件的关键或许在于世纪之光2018年的减资决定是否有效。这也是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核心“分歧点”。
12月18日下午,就原被告双方为何对世纪之光当时的减资事宜存在分歧等问题,记者拨打了广西能源公开的董秘/证券事务代表电话。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案件的细节只能以公告内容为准,其他信息不方便透露。对于二审,公司肯定会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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