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公告,加强信用卡管理!近期已有银行被罚

临近岁末,元旦、春节等传统喜庆节日将至,消费者也翘首以待春运、年货购置等消费场景到来。

信用卡有着透支、优惠的特性,广受消费者欢迎。不过记者注意到,年底信用卡的“规范使用”再度被各家银行重视,并纷纷发布相关提示公告,主要涉及信用卡出租、出借;不明资金的溢缴款转出、取现;信用卡资金用于投资、购房等个人消费禁止领域等。经梳理,记者发现近期已有超十家银行机构发布“信用卡规范使用”公告。

如12月6日,A股上市的齐鲁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规范使用的公告》,提示信用卡仅限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等,以及将加强异常境内外消费、取现等交易管理。

上市银行公告加强信用卡管理

提起消费,就不得不提信用卡。作为银行零售业务的“尖兵”,信用卡往往在多种消费场景有优惠活动,如通过满减、积分等方式提升消费者体验。

不过如何规范使用信用卡也值得消费者注意。近年来犯罪分子收买部分个人账户信息、信用卡等,并用来为电信诈骗、赌博、洗钱等非法活动提供帮助的案例屡见不鲜。

12月6日,齐鲁银行发布公告称,为保障客户信用卡资金安全与用卡权益,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对信用卡用卡规范进一步明确。

“信用卡仅限本人日常消费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不得出售、提供个人账户信息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洗钱等非法活动提供支持或帮助。”公告指出,持卡人出租或出借信用卡可能会被实际使用人或犯罪团伙用于非法套现、洗钱、转移诈骗资金、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极易造成持卡人资金和征信受损。

齐鲁银行表示,请客户不要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转出、取现等行为转移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避免因此影响信用卡的正常使用。

同时,齐鲁银行也将持续开展信用卡交易监测,加强信用卡溢缴款存入及转出、非本人还款、异常境内外消费及取现等交易管理。持卡人信用卡交易出现监管限制行为或该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可能会交易失败。

信用卡资金流向再受提示

除了出售、出租、出借信用卡等行为,信用卡的资金流向也再次受到关注。

如11月12日,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在官网发布“关于严格规范信用卡资金用途管理的公告”。公告表示,信用卡透支资金应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购房、偿还贷款、投资理财、生产经营、恶意套现、赌博等。

记者注意到,在处理方面,该行对部分类别商户设定限额或禁止交易,并根据监管要求和风险管理需要不定期更新完善。如客户使用华夏银行信用卡在非个人日常消费领域交易,则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

11月29日,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也发布提示,消费者应理性透支消费,不要“以卡养卡”“以贷还贷”“短借长贷”;不将信用卡用于套现、投资、经营以及相关购房类等个人消费禁止领域。

事实上,信用卡资金不能用于购房、投资等领域一直是监管明文规定。2022年7月7日,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便提到要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等内容。

在严格管控资金流向方面,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准确监测和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记者注意到,近期也有部分银行因信用卡业务违规而受到罚单。如12月6日,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因信用卡资金监测管控不到位,被常州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11月26日,工商银行分宜支行、中国银行分宜支行由于违规办理信用卡车位分期业务,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知识和经验”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