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严格A类公司评选标准

11月29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

2022年5月,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中证协发〔2022〕125号),并据此开展了2022年、2023年评价工作。在总结过去两年评价工作经验,并广泛征求行业机构和监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协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评价办法》。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具体而言,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调整行政许可类项目纳入年度评价范围的时点标准,由评价期内首次披露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为准调整为评价期内被交易所受理为准。

二是严格A类公司评选标准,增加对项目数的要求。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0%且项目数在行业平均数以上的证券公司为A类。

三是完善评价指标的赋分方法和权重。项目质量指标得分为所有项目得分的平均值,对于终止项目,区分不同情形进行差异化赋分;提高业务规模指标的区分度,按照每家公司的业务规模排名逐一梯次赋分,项目数指标权重由5分调整为10分,业务净收入指标权重由10分调整为5分;参照其他类别投行业务相关标准,适当调减合规诚信指标扣分分值。

四是删除了业务创新指标,调整了个别文字表述。

在上述四点改变中,严格A类公司标准最为引人注意。

修订后的《评价办法》第五条规定,协会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得分高低,将纳入评价范围的证券公司划分为A、B、C三类。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0%且项目数在行业平均数以上的证券公司为A类,排名后20%的为C类,其余为B类。

2023年12月底,中证协公布2023年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国泰君安、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获评A类,而获评B类、C类的券商则分别有28家、8家。

证券公司若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评价结果直接为C类

值得一提的是,财务顾问业务评估中,合规诚信指标满分20分,中证协特别列出了多项重扣的情形,包括:

证券公司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评价结果为C类;

受到公开谴责、限制业务活动、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行政监管措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公开谴责的,每次扣10分;

受到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限制股东权利或责令转让股权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9分;

受到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行政监管措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谈话的,每次扣6分;

受到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5分;

受到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4分;

受到纪律处分、自律管理措施的,每次分别扣4分、2分。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自律管理措施的,对时任职公司每次分别扣6分、5分、4分、4分、2分。

此外,中证协规定,评价期结束后、评价结果公布前,证券公司因从事财务顾问业务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的,本期评价结果直接评定为C类,下一评价期不再重复考虑。证券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干扰评价工作等严重不当行为的,评价结果降低一档;协会将视情节轻重,对证券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纪律处分或自律管理措施,按照相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中证协指出,下一步,协会将按照修订后的《评价办法》组织开展2024年度评价工作,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充分发挥评价的声誉激励约束作用,督促证券公司归位尽责,持续提高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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